

近日,曾因清华、北大、人大三校学子热捧而爆火的“鹅腿阿姨”陈秀凤,被曝称长期售卖的16元鹅腿实为鸭腿,引发广泛争议。#鹅腿阿姨卖的是鸭腿##鹅腿阿姨称卖鸭腿截图属实#等多个相关话题词迅速登上微博热搜。
10日上午,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燕园街道市场监管所了解到,市监部门已介入调查。
6月9日,因在北大等高校附近摆摊走红的“鹅腿阿姨”,在一个团购群内发布公告称因被举报,正在配合相关部门工作。
相关公告称,“原材料是鸭腿,以后都会给大家写清楚,介意请勿下单,‘鹅腿阿姨’叫了十几年了,不存在欺诈等行为”。
对于“指鸭为鹅”这一行为,购买过“鹅腿”的大学生们纷纷表示惊讶。此前,清华、北大等高校学生排队买“鹅腿阿姨”鹅腿的视频被很多网友转发,“鹅腿阿姨”陈秀凤因此火爆出圈。
10日上午,接受记者采访时,“鹅腿阿姨”陈秀凤说,刚开始干的时候,确实卖的是鹅腿,但是后来进不到鹅腿食材了,所以就卖鸭腿了。
当记者询问后续食材会不会改成鹅腿,她表示,鹅腿和鸭腿都会用的,只要鹅腿好她就会用。同时陈秀凤透露,市场监管局目前还没有联系他们,但她正准备去市场监管局配合相关工作。
记者从一名学生处了解到,在她所在的“鹅腿”群中,从2025年3月7日开始,“鹅腿阿姨”就没再提过“鹅腿”,有关“腿”的内容都是用表情符号替代了。在“鹅腿阿姨”的点单程序上,“鹅腿”售价为16元一只,并未标注是鹅腿还是鸭腿。
有学生反映,“鹅腿阿姨”的产品名已改。
记者调查发现,鹅腿和鸭腿成本价至少差了2倍。以批发价来看,北京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心的价格行情显示,鸭腿平均价为4.75元/斤。由于市场需求相对较低,鹅腿无法查到直接报价。若以白条鹅的平均价(10元/斤)作为参考,即便在不考虑鹅腿部位溢价的情况下,其基础成本也已是鸭腿的2.1倍。
若参考电商平台生鸭腿每只约0.5至0.65斤的重量,以鸭腿的批发价4.75元/斤来计算,单只鸭腿的原料成本约为2.4至3.1元。这意味着,即便是卖鲜鸭腿,一只16元的售价已达到原料成本的5.2至6.7倍。如果卖的是冻货的话,成本将进一步下降。
记者登录中国商标网查询后发现,2024年至2026年,陈秀凤(鹅腿阿姨)自主批量申请过“鹅腿阿姨”等多枚商标,部分商标已经注册成功。
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科接线人员回应媒体称,已收到相关举报,目前还在了解此事。初步了解到的信息是,该摊主在朝阳区有一个线下配售点,正在进一步核实,如果确定系朝阳区管辖范围,会通过官方账号通报处理结果。
燕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也对媒体记者表示,正在与相关部门商议处理此事。
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表示,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,在法律上大概率已构成民事欺诈。陈律师指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八条,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、功能、质量、销售状况、用户评价、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,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“鹅腿阿姨”这一名称本身具有商业标识属性和明确指向性,消费者正是基于“鹅腿”二字产生购买行为,属于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”。同时,根据目前信息来判断,“鹅腿阿姨”长期以该名义销售却未主动澄清实际材质,存在持续误导的嫌疑,法律上可认定为“隐瞒真相”。
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,“鹅腿阿姨”以“鹅腿”为名,对外已形成一定影响力,但所售产品实际为鸭腿。若其未主动告知消费者原料变化,消费者有合理理由相信产品为鹅腿,其继续沿用“鹅腿”名义进行宣传和销售,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,构成消费欺诈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,消费者有权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。
综合:中国青年报、光明网、央视新闻
漫画:杨仕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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